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

来源: 法务网
一、

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

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:


【资料图】

1.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;

2.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(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,骨灰证,火化证明等),身份证,回乡证;

3.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.如房地产证,存款凭证,股票等.如果遗产在香港的,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;

4.继承人的身份证,户口簿,结婚证;

5.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(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,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,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);

6.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,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,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;

7.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,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,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;

8.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,有效的遗嘱;

二、

房产继承人要交税吗

死亡继承房产要交税,需要交纳5%印花税。找法网提醒您,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过程中,还需要交纳转移登记工本费,标准为住宅每套80元,非住宅每套550元,此外根据所选择的程序不同,还可能需要交纳公证或诉讼费。如果继承房产后再行出售,就属于二手房买卖,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的规定纳税,对于卖方来讲,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不满2年,需缴纳1%个人所得税和5.6%增值税,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已满2年,需缴纳1%个人所得税,如果转让房产取得产权证的时间已满5年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遗嘱上继承人已死,房产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。

三、

继承公证书有期限吗

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,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。而是否过期,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,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。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,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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